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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审定意见书取消了吗?

日期:2020-11-17 09:59:11    浏览:
2020年10月20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外商投资电信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通知》称,自《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发布之日起,工信部不再核发《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相应外资审查工作纳入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审批环节。

以往,外商投资者进行ICP/EDI等电信业务申请,必须要提供《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没有这个材料就没法去申请外资的ICP/EDI许可证。而外资审定意见书自申请、受理到领证,至少需要一个多月的时间。取得审定意见书后,以外商投资企业名义或申请公司去当地商务厅取得相关增项批复文件,这个大概也需要一个月左右。这两项做完后,才能够提交申请材料,进入ICP/EDI等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审核阶段。



现在,此项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了,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申请设立流程将就跟内资电信企业申请周期一样长,大大缩短了外资企业申请外资ICP/EDI等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时间。这对外国投资者而言无疑是一项重大利好消息。

当然,对于前期已获批《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的外商投资企业,可继续按法定程序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虽然外资审定意见书取消了,但并不意味着外资审查取消。对于外资股比限制等准入政策和要求,仍按照《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等相关规定执行。外商投资电信企业在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后,仍要严格遵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要求,按期履行年报义务,接受、配合电信管理机构依法实施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等。



也就是说,申请外资审定意见书时需要符合的条件和提交的材料,现在同样需要满足。例如:
1、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人民币。
2、股权结构图中的内资部分应追溯到境内自然人或国有独资公司
3、外资部分需追溯到境外设立的公司。如果某一级股东为境内A股上市公司,则需要追溯其十大股东。
4、外商投资者应当具有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良好业绩和运营经验。需要提供其具备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运营证明。
5、需要填写中、外方主要投资者的基本情况以及中外方有关证明材料。

总之,外资审定意见书虽然取消了,但是外资ICP/EDI等电信业务许可资质的申请难度并没有降低。加之新的申请政策刚刚确立,审核流程尚未固定化,审核老师对各种申请材料的要求尚未标准化,处在摸索阶段,因此,一方面对申请条件会严格把关,另一方面,对申请材料不会太过限制。所以,对那些符合申请条件的外商企业,现阶段把申请外资ICP/EDI提上日程是个不错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