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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直播企业要办理吗?

日期:2021-11-20 12:26:33    浏览:
现如今直播一词几乎是一切内容的传播媒介,知识分享、聊天做饭、唱歌表演、电商带货甚至是诉苦卖同情。更有甚者一路在摆拍“积德行善”。“直播”的界限被越扯越大,无限包容下不断的滋生乱象。
相关监管部门不得不把“直播”的紧箍咒勒紧些再勒紧些。在“紧箍咒”下的“直播”究竟是指什么呢?
最常见的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中网络表演经营范围的审批过程中的“直播”。形式上都是直播的方式,管制的重点在于内容。
 
首先,内容要匹配上“文化”两个字。
表演者表演的内容仅限于各类乐器、魔术、杂技、舞蹈等含有文化底蕴的内容。其他的一些直播内容全部排除在外。
 
其次,视频整体内容要有可观赏性。
“可观赏性”简单的几个字一是对表演者的专业程度就有了高度的要求,要使大众整体觉得有观赏性还是需要一定水平的。二呢是对表演者的穿着,妆容、直播环境都有了要求,不仅仅排除了一些不能上镜的衣着和环境,而是对能上镜的提高到有“观赏性”的高度。
 
最后,要有严格且完善的监管措施。
从实名注册到关键字筛查,从直播穿着到直播语言,从双方协议到举报途径每个环节都要有可行的落地方案及措施,这些内容不再仅仅流于形式。